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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包方拒不支付工程款,本站助承包方讨回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08-5-1 11:22:24

   近日,本站首席律师周宗江代理宜昌某有限公司,诉夷陵某市政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案,宜昌某公司顺利拿到了工程款。

   2006年,宜昌某公司与夷陵某市政公司签订承包合同,约定由宜昌某公司为夷陵某市政单位完成道路标线施工,并约定了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、竣工时间等事宜。宜昌某公司迅速施工,工程如期竣工并经市政公司检验合格。

   之后,市政公司以工程完全不合格为由迟迟不支付工程款。

   2008年3月,本站周宗江律师接受宜昌某公司委托,将市政某单位起诉,要求立即支付工程款和逾期利息。经法院审理后,双方达成调解,被告市政某公司立即支付了工程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