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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知识精简版 离婚必看 2020年离婚须知 宜昌离婚常识
作者:宜昌律师 发布时间:2020-3-1 16:27:09

一、夫妻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离婚

婚姻法赋予夫妻婚姻自由(包括离婚自由)的权利,故婚姻中的任何一方因感情不和均可提出离婚。

 

二、两种离婚方式

1、协议离婚,通俗地说,就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。在协议离婚中,离婚协议书比较重要,应当重视,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起草或审核。

2、诉讼离婚,通俗地说,就是通过法院打官司,由法院对是否离婚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做出判决。诉讼程序比较专业,时间漫长,建议委托律师代理。

 

 

三、法院会判决离婚吗?

只要感情破裂,法院会判决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法院会判决离婚:

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 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 

四、谁可以争得小孩的抚养权

如果双方均争夺小孩的抚养权,法律规定根据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的原则判决小孩随一方生活,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。由此衍生出很多实践中的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,比如:

(1)对于2岁以内的孩子,一般判给女方,除非女方有吸毒、刑事犯罪、赌博等特定的情形。

(2)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,一般会让孩子自行选择。

(3)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孩子,一般会一方一个。

(4)如果孩子年龄在2-10岁之间,夫妻事实上已经分居,一般会判给实际跟随生活的一方(原则上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)。

(5)如果夫妻经济条件差距较大,一般判给较好的一方。

(6)如果有一方已经不能再生育,那么对抚养权是加分项。

(7)对于外遇出轨这种情况,和常识不同,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归属。

 

 

五、应支付小孩多少抚养费

不带小孩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小孩抚养费。

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
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
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
抚育费应定期给付,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。

 

 

六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

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:1、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;2、夫妻均等分割原则;3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;4、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。

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:1、实质分割;2、变价分割;3、作价补偿。

公众容易错误理解的问题:1、一方有婚外情的,一般不影响财产分割。2、一方有吸毒、赌博等不良恶习的,一般不影响财产分割。3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贡献较多的一方一般不能多分得财产。

可能少分财产的情形: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 

七、离婚损害赔偿
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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